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元阳县纪委强化组织协调,上下联动,认真抓好五项机制的落实,切实保障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继续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建立常态工作机制,要求县乡村都要以及时发现问题为目标,整合各方监督力量,每月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其中乡镇纪委负责排查本乡镇脱贫攻坚问题线索,并形成问题清单逐级上报。同时,要求信访、扶贫、发改、财政、住建、教育、卫计等各责任单位对扶贫领域范围内的存量问题线索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和处置,对问题线索存量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摸清问题底数,全面梳理分析。
及时移交问题线索。自6月份建立脱贫攻坚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以来,各乡镇纪委、各责任部门通过填写《问题线索移送表》,向有权管辖的协助单位移送,实现处置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及时性。继续加强责任落实,对长期“零报告”、有意隐瞒问题线索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快查快处问题线索。对扶贫领域发现的重点问题、典型问题、突出问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纪律为尺子,按照先查先办、严查严处的要求,快查快处快报,防止出现信访举报件积压、搁置和查处不力现象发生。
严肃追责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脱贫攻坚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法不责众,严格按照《元阳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斩断敢于伸向扶贫项目和资金的“黑手”,以严肃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严格执行“双问责”,对扶贫工作失职失责的党委、纪委同时给予严肃问责。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各级党委、纪委定期收集梳理脱贫攻坚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曝光,指出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工作要求,释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惩治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不手软的强烈信号,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截止目前,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1个,处理单位11个、责任人27人,其中:提醒谈话13人次、诫勉谈话12人次;通报6人、诫勉5人、通报和诫勉4人、组织处理2人;党政纪处分10人;书面检查问责党组1个;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纪问题4批次13件。(吴芳)